原本是沒時間寫這篇文章的,但因為一位網友的留言,讓我想起這棟建築,那還是記錄一下,好警惕我自已日後別再犯同樣的錯。
唉,有時當記者,短時間內要對人事物做出正確的判斷很難,但更多時候,要批評自已明知他也是好人的人,更難。是我們發現有問題,不過就因受訪者人是很好的,也有交情,就自動模糊了那問題點。
我要記錄的這個採訪案,是2006年的浮線,蓋在宜蘭的稻田水中間,當時是做封面故事,我以為那是建築師一家人自已要住的房子,可惜不是這樣的,那真的是民宿。各媒體報導後不到1個月,就已在收一晚1萬元,我甚至在想,在記者採訪的那個時間點,那棟建築就已經是民宿了。
現在想想,應該是從建築夢開始,就打算當民宿的。雖然掛名「私人住宅」,但裡子完全不是這麼回事,而且有一些故事,有些非常勵志的理念(對,我們媒體的確很吃這一套)。我相信那些回鄉發展的想法是真實的,那些對土地的依戀或家的依戀,都是真實的,但出發點卻不是真的善意,而是生意。
他們跟記者說,舉債借錢是蓋一棟為實現理想的家園。但實際上,一開始就是一門生意,是蓋民宿,但講得就是像自已要住的家一樣,還有一堆現在對照起來就覺得怪的「理念」,當然用像蓋自己家的心去蓋民宿是可以的,但卻沒提這是民宿,我個人不是很欣賞這種「行銷包裝的手法」。
再來,違法的建農舍也支字未提,當時有朋友說我太高調,哪間農舍不違法,但我總覺得良心不安,宜蘭是我娘家,但現在被農舍分割地亂七八糟,在樸素的農地上各棟號稱現代或古典的超大型農舍林立,實在是詭異的景象。
我們在炫耀建築的技法,或者大談對那塊土地的愛戀,都不該是先向這塊土地刺一刀,像是先強暴一個女生後再說我愛妳,這樣對嗎??但這卻是現今建築界或室內設計界都認同的暴行。
我知道大家都需要題材,我也希望能報導美麗又有動人故事的案子,但是不是就該放棄最基本最基本的原則?媒體的一片讚揚聲,是不是會讓年輕的建築人認為,即使違法,即使包裝,只要建築蓋的好,就都無所謂?
關於這棟房子的報導,請看準建築人的這篇文章,或者蘋果日報的系列文章,在這,或這,但在這些文章寫成之時,浮線已是收錢的民宿了。後續的OM house(唉,我也以為是居家設計案),及其他的建築都是同樣的思維。
我在想,若那時,我們的報導是站在批評的角度,就不會有後續的違法農舍出現,現今的宜蘭就不會變成四不像。希望日後的我,以此為惕。
以下為網友留言
1. Eric 於 Dec 31, 2013 留言
Whatever will be, will be.
2. jeff 於 Jan 1, 2014 留言
無心之失,但姥姥時時鞭撻自己,是為良心.姥姥在我心中很高大.
板主回覆 :
咦,Jeff,你也還是會上我的blog啊,我跟你說,我只是怕若不寫下來,日後的我一定會犯「全天下記者都會犯的錯」,但我不是真的有良心的人,真的啦,我做過的黑暗事也不少,哈
3. jeff 於 Jan 5, 2014 留言
主要是我道德方面确实不高,姥姥才显得高大^^但但很多时候我们不用管别人的标准,
但难过自己底线,我觉得这就是所谓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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