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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玩到掛,上篇

翻攝自:Catherine Delasalle CD封面
翻攝自:Catherine Delasalle CD封面

有朋友看了上篇文章後,問我:「妳和老公到底是怎麼分擔家庭財務的?」嗯,這的確是個讓我要開罵的議題。不要誤會,不是罵我老公,是罵我自己,年輕時幹麼沒事去翻什麼波什麼娃的書,還無緣無故讓錯誤的女性主義主宰了潛意識,害我白白損失100多萬元(泣);不過,這部分應算私事,沒什麼參考價值,再說好了。

回頭來看,我出走後遇到的散財童子們。呵,都是意外發生的。


第一個,是這一路上想登廣告的業者。但我之前皆婉拒了。各位千萬別以為我是為了什麼理想,不是的,我只是不喜歡欠人情而已,究竟,我現在還沒什麼影響力。而且,我真的不知道自己會不會因為拿了廣告而影響下筆。

我能確認的是「不收錢寫文章」。

但若別人登廣告,當我寫文章提到對方時,我能完全「獨立自主」嗎?我會寫出缺點嗎?或者他有優點時,我會不會怕被人說拿了廣告,而刻意忽略不寫?我個人的自由心證到底能堅持到什麼程度?

 

說實在話,我對自己是沒把握的。因此,我只好含淚婉拒。不過,當我把我的考量跟兩位好友講時,我獲得的是這樣的答案。

 

我看妳是把自己當知識份子了,拜託,妳不是,我們以前不是,現在不是,以後也不是。人要現實點,有廣告就收啊,妳不收怎麼知道妳自己是怎樣的人。妳的那些考量都是屁,妳應該是寫完文章後,等人來批啊!」Y把批判台北市政府的火力對準了我,但C講得更直接:

 

妳都已經從娼了,還怕脫衣服!

 

嗯,告訴各位一個小祕密,通常講話能不帶髒字又很粗的,真的都長得很有氣質。我每次罵人都只會寫XXX,我的道行在朋友中算是淺的。

二,是出版社出現了。

我出走時,並沒有想到出書,我只想做網站,因為我認為要改變什麼,網路將是未來的重點媒介。且出書要靠別人,寫blog只要我有個鍵盤就好,因此並未把出書納入計劃。但出走後還不到一個月,有家出版社就來找我談了,雖然我後來並沒有跟這家出版社合作。


 不好意思各位,此文我還沒寫完,但我小孩找我去打桌球,我先停手,因為這陣子我為了寫書,晚上都不理他,他也很可憐,我先陪他打球,回來再繼續寫……….


在被訓了半個多小時後,我總算清醒了,接受自己已成娼婦的現實,開始要商業化。不過如何商業化,這當然也要想很多,我想做個網站,把一些理念包進網站中。但重點來了,這也要錢,還要不少錢。這對一位有原則的娼婦還是有點難度的,這部分要探討的也很多,日後我再來寫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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