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一、建築物之使用類別、組別及其定義
類別
類別定義
組別
組別定義
A類
公共集會類
供集會、觀賞、社交、等候運輸工具,且無法防火區劃之場所。
A-1
供集會、表演、社交,且具觀眾席之場所。
A-2
供旅客等候運輸工具之場所。
B類
商業類
供商業交易、陳列展售、娛樂、餐飲、消費之場所。
B-1
供娛樂消費,且處封閉或半封閉之場所。
B-2
供商品批發、展售或商業交易,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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