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設計上的幾個小特色:
*我們有留ㄧ小間當作置物與更衣室, 估算過如果要用組合衣櫃,就算IKEA也得花至少近4萬元. (木作就更可怕),空間上動線也有問題.所以牽手很智慧就建議用洗衣店的專用拉槓,洗衣店給了資訊, 就請師傅來估價, 不過呢房間就是奇怪, 方形不是方形而是有點矩形, 施工的時候硬是把裝上的支撐給拆了, 槓子當場鋸短後在重新裝上. 這個我們花了3.2 萬.
*對外窗口部分, 有的正好在橫樑的附近, 本來要做天花板, 但是窗就會直接到頂,但又不是落地窗, 不好看,所以牽手就說天花板不用做了, 把窗簾拉高整個垂下來, 看起來很有氣勢. 這是臨時出的想法.
*廚房採用活動開放式,原來看到很多開放式廚房很漂亮, 但是許多部落客抱怨不實用, 油煙過大, 所以就改用活動式.用滑軌透明門, 除了抽油煙機(用喜特麗的傳統斜背式,不夠美觀但是很有用)加上了台達電的排煙機, 效果很好.
這次經驗總結, 以後要注意的項目, 事前還是有3D 圖可能比較好, 至少在基礎工程結束後, 會有好處. 例如, 當初如果不是幸運的在IKEA 發現了ㄧ套整組的衛浴櫥櫃(含龍頭, 瓷臉盆與水龍頭+安裝費約2萬) 那可能就要花上超過3萬以上的(定製2萬, TOTO臉盆+龍頭1.5以上)
不過3D 圖就更花時間了, 尤其是我這樣的生手要下去做. 但是其實這個也有未知數. 像是中古屋本來當時的工法就不是很好, 雖然建築本身牢固, 天花板不見得平整, 樑與柱的接合與現在的方式也有差別. 在實做上面, 就不是畫完就結束, 而是得當時做修正.
另外就是在床頭還是裝個開關, 這樣懶的時候就關掉臥室燈. 當初有點擔心位置與美觀, 這個都是多慮了. 另外就是真的要聽姥姥的話, 不要找某某某的某某某(有ㄧ點關係都不能要)… 雖然那項也完成了但是覺得在許多地方沒有達到我要求. (基本要求, 例如說地得平整)
這房子是基本的裝潢好了(傢俱還在選購中, 只剩餐椅與客廳沙發,選了快ㄧ年了XD), 我也給自己第ㄧ次執行打了至少80分, 其實有90分. 這個算是難,因為我對自己別人都很嚴苛.我自己住起來喜歡, 快樂,舒服. 別人怎麼感受, 我不知道, 也不在乎. 裝潢完成搬進去的幾天我都走路很有信心, 畢竟做了ㄧ件讓自己滿意的事情.
倒是後來才知道, 原來無意中成為姥姥與x先生的“實驗”對象, 因為用常態咨詢的方式,作為非現場監工的效果, 他們還沒有資料. 所以這算是白老鼠ㄧ號的實驗報告.話又說回來的, 如果實驗室的老鼠走完迷宮後可以自己寫報告, 那科學家的工作不就輕鬆多了. XD
另外要注意鄰居趁機想要“撈”ㄧ下,我在開工前, 有先每家(整棟!)拜訪, 送了禮物請他們包涵這段施工的噪音並且還附耳塞幾份給他們. 也有重複叮嚀工班(工班ㄧ變我就再說ㄧ次)
寫在施工牆上,上午8點以後才敲, 10-2點間不要施工. 我們樓下是出租給別人, 租戶施工期間,有請我下去看,說他們屋頂部有掉漆, 結果看的原因是陰溼, 但是對應那邊我們周遭就是沒有水管. (其實是因為他後陽台瓦斯沒有排氣口 所以都往上, 後陽台頂也有陰溼痕跡,
正好呢另外在衛浴( 就是那個木工兒子打釘的那間, 出入台階的下面開始有陰溼狀況, 讓我很擔心 是不是水管在木作時候打穿了)但是附近又沒有其他管子(泥作說 是回潮) 我也擔心漏到樓下, 所以也去看, 怎樣看都是沒有漏水下去. 但是發現他的天花板是凹的很嚴重, 我請水電泥作油漆 都去看過確認不是我們的問題, 油漆說這個應該是那個天花板是氧化鎂板(有毒對人不好!)吸水的結果.
後來, 最先租戶看起來是說與我們有關(因為他也不想負責任, 的確也不是他的責任)那個女的屋主本要怪到我們頭上但是也沒水管在附近, 結果要我們“順便”油漆幫她弄ㄧ下後面, 順便?那ㄧ大塊要時間工錢與料!順便啥啊?後來說他願意出錢, 然後施工前又說我們要出多少? 見他大頭鬼, 又不是我們的關係,所以你天花板才溼的?
後來想 算了就也給了些施工費. 請油漆師傅做掉. 但是呢也認識了這位平常說去作義工,也去燒香拜佛還謝謝我在他母親過世念香時間沒有施工的這位“
鄰居”. 還好我認識你的快, 你的信用與品德 就是那幾千元.香也不用燒佛我看也不用拜了. 你先把自己做好吧!人賤無底線, 佛聽顏色變!租戶後還說 屋主就是貪小便宜 因為她看我是gentleman,gentle 你個頭, 是懶得跟你無聊.
姥姥os.跟鄰居的部分,好像是無解的。最近剛好聽到幾位屋主說因裝潢而隔壁敲詐的事。不過,我自已也曾因隔壁裝潢牆壁跟著裂,我是當場請施工的師傅到家裡看,就在他眼前裂,所以沒什麼糾紛。但是一般人很難提供證據或照片,這些漏水或開裂是不是鄰居家原本就有的。曾有人想去鄰居家先拍照,但實務上執行機率很低,所以看來只能聽天命了。
所以買房子時,若要買老房子,我想這點應該在買房時,也得把鄰居家的「順便裝潢」成本要算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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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Janice 於 Jun 29, 2014 留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