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看一下上面的照片,這是我家鞋櫃。在15年前原本約與書櫃同高,大概有3米高。當年工頭跟我説,寧可做高點做多點,鞋子會愈來愈多才有地方放。
我聽了他的建議。但是那鞋櫃一直沒擺滿,且超過2米高的部分很難拿取,一旦放上去也就很少很少拿下來穿。但3米的高度讓我家的小客廳變得極有壓迫感。
後來重新裝潢時,我就把鞋櫃拆了,改買1米2高的現成櫃。之前能收納50多雙鞋的櫃子只剩一半不到,會不夠放嗎?並沒有。我整理完鞋子後,從20雙鞋變10雙,不僅省下做櫃子的錢,且櫃體變矮一半,空間開濶多了,多好!
不過說實在的,我還是不時偶爾會買鞋子,沒辦法,想買啊,但我奉行堅壁清野政策:買一雙就丟一雙,舊的不去新的不來。總量控制這招很好用,衣櫃餐櫃皆採同樣的思惟,以家裡「不堆東西」的收納量為主,之後買一件丟一件,一定要下定決心如此做,家裡的東西就不會越來越多,不然仍會徒勞無功。
(補充:這篇文是寫在2013年,在2014年的5月,我只剩下6雙,又穿壞了4雙丟了,所以最近會再去買幾雙吧,哈哈)
關於這櫃子有沒有做的必要,目前家居界有兩大派說法,一是儘量多做,以後才有地方放東西;二就是儘量少做,不做櫃子就不會想買東西來放。
這兩種我都覺得很好,各有各的理論基礎,「什麼,姥姥妳是騎牆派的啊。」有網友可能會這麼想,這麼衝突的做法,怎麼可能都好呢?
但真的有可能啊,世上什麼人都有,每個人個性行為都不同,當然就有不同的「信仰」,但我仍推薦相信儘量多做的人,可以先去買這篇文章中我提到的那幾本書,倒不是我相信你會改變你的生活習慣,而是因為你沒錢……..
(後記)
這招我講給朋友嫌疑犯X聽時,他搖搖頭。因為他老婆也曾經說要奉行此制,但「就是做不到」,東西還是愈買愈多,卻還是捨不得丟。有位網友也來函問我:老婆一直買東西,他把這篇文章裡說的書都買給老婆看,老婆一邊點頭稱是,另一邊還是繼續買,他不知該如何是好。
嗯嗯,關於購買欲,我還不是心理專家,無法分析什麼。但我知道的是, 購買行為本身是種欲望,欲望就牽涉到人心,人心喜歡的其實不是物質,而是物質帶來的「感受」,而那感受常常是種心理補償。
應該是心裡頭缺了什麼東西。
姥姥之前也喜歡亂買衣服,常買回隔天就後悔的衣服,現在一年就買一兩次而已。回頭想想,之前買衣服應是喜歡著那短暫的滿足感,可以逃離體制內的壓迫;現在壓迫沒有了,自然也不會想去買衣服(但可能會轉買別的東西就是了,只是體積很小很小,不佔空間,哈哈)
但我想,東尼瀧谷應很後悔沒有讓妻子繼續買衣服,從這個角度來看,要請各位老公多體諒老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