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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九如QS(QUICK STEP)的定價看小鄉民的悲哀

(蔡瑞月的跳舞咖啡廳,原名為「最後華爾茲」,我覺得原名較好。門前有一大片的草地)
(蔡瑞月的跳舞咖啡廳,原名為「最後華爾茲」,我覺得原名較好。門前有一大片的草地)

(2012年初稿,2021年修改)

我到底要從哪個點來講這件事呢?你們一定不相信我想了快3個月,而且才在前幾天又推翻了原本非常激烈的論點,也就是說原本是寫得很衝、像58%金門高梁的文章,現在淡得像杯阿薩姆奶茶。我想這樣也好,繼續寫這種文章,我就會從姥姥修成聶小倩了,哈哈。閉關修內觀後(文章在此),我決定把九如的事拿出來談,但九如只是台灣業界的一個縮影,在這業內,有太多太多類以九如的公司,剛好借這件事,姥姥我衷心期望家居界的業者能再多想想定價策略,可不可以不要再依「身份別」來分類,什麼是以身份來定價我後頭會講,但真的,唉,真的很希望業界能改變這種傳統做法,不過,也只是「希望」,我懂,那是企業自由,我仍尊重你們的任何決定。

好,先來介紹今日的主角,九如實業公司,這是家建材業者,旗下最著名的產品就是代理比利時QUICK STEP(後文簡稱QS) 超耐磨地板 。他們家是這樣定價的,設計師或部分達人一坪4500元,一般人一坪5000元。

 

先說一下我自己與九如之間的關係。我之前在媒體時,小組記者曾訪過他們,是的,我們曾報導過九如,我自己也跟他們調過產品照,也曾在blog中介紹超耐磨地板時寫過QS地板(文章在這,但裡頭有些是涉世未深的我寫得不太對,會再改寫),其他就沒有了;我與九如間沒有金錢糾紛,他們沒有欠我錢,我跟老闆的女兒也沒有愛上同個男人,沒有個人恩怨,而且,這件事中我也沒有要買九如的地板。

我很純粹地就是一枚「第三者」 。

事情的起因是這樣的,有位網友(我們先稱他Z先生吧)找上我,問了一個許多網友也問過的問題:「姥姥您網路上提到QS一坪4500元是跟哪家買到的啊?」嗯,原來在網路上輸入超耐磨地板,我的文章就會出現在第一頁。

「您寫的案例是真的嗎?」當然是真的, 我發誓我的雙腳都曾踏過一坪4500的QS地板上,「但姥姥,我已招到100多坪要訂九如的地板,他們卻只願意給5000,說不能給4500。」Z先生很無奈地說著,不管實體店面或網路個體戶,他都問過了,沒人可以給4500,他最後只好來問我。

天啊,100多坪耶,這個數字怎麼可能拿不到4500,我不敢相信,打了電話問該公司業務,對方語氣相當硬,「沒有討論的餘地嗎?」「嗯,沒有。」我不死心,還撥了個電話給以前受訪的那位課長(不過得先聲明,她不知我是誰,我是用部落客的身份去問的)。用部落客的身份問問題,我事後重聽這段對話時,裡頭還真的有許多有趣的部分,以前當記者時都聽不到的。

姥:我想再次跟貴公司確認,真的是設計師一坪4500,一般人5000元?
九:是的,業界都這樣的啊!…….(中間省略),但是你不能在網路上寫出來價格
姥: 不好意思,要寫什麼是我的自由。
九: 那我不承認剛才的報價。(姥姥註:真的是很可愛的否認)
。。。。(中略)
九: 好吧,反正妳在業內也可打聽得到。


姥: 我知道這是業界的規則,但難道你們不能看一下消費者的數量嗎?
九:只要是同一社區,有大量的話,是可以專案來談的。
姥:那大量是幾坪?50坪可以嗎?還是100坪?還是要更多?
。。。。中略
九:之前是有些建商的專案會給優惠,但不是每個案子,妳不要問多少數量,都不一定的。
姥:那若有個100坪的案子,是同一社區可以給4500?
九:不行給你保證,要再來談


我再截錄另一位業務說的

姥:設計師是多少坪就可以拿4500啊
九:都可以啊
姥:10坪也可以喔
九:是啊,多一點會更好,但10幾坪也可以啦
姥:那一般人呢?
九:不行啦,。。。(中略),現在都不行了啦,總公司捉得很嚴,希望經銷商不要削價競爭


我後來跟Z先生問他到底與九如的人溝通後,是給多少?那時的答案是:我已談過很多次了,他們都只肯給5000,有位業務是說,願意再跟公司談談看。

我不知現在到底談成了沒,但從Z先生開始談起,已經過了1個月多了吧,也就是他個人已無償地花了許多時間在與九如的人周旋。

看到了嗎?只要是設計師,10幾坪也給4500;但只要叫「一般人」,就算100多坪也還是給5000元。這就是身為台灣消費者的悲哀。

我能理解九如的想法,這也是大部分業者的想法。設計師會一直做案子下去,但一般人多為一次交易,消費愈多的原本就可享有較多的折扣,這我能接受 。但今天這個「一般人」也已經靠個人力量「揪團」,而且還揪到一般設計師都揪不到的坪數,為什麼只是因為「身份是一般人」,就絲毫不能享有任何優惠?若設計師與一般人都同樣沒有優惠也OK,代表這公司是真的一視同仁,但現實明明就有價差啊!

我本來是為了這點想開罵,但後來想想,不行,我不能罵,我沒有立場罵,因為這是自由的商業社會。店家要訂一坪一萬或一千萬元,都是他的自由,他並沒有錯,我們沒有插嘴的餘地,我們只有選擇的空間,要買或不要買;就像我們不能嫌小沛或Rolex貴,其實店家也不在乎我們嫌他吧,有些款想買的人還不一定買得到。

同樣地,九如的定價並沒有對錯的問題。但我想說的是,我剛進這行的那些年,QS這個超耐磨地板,大部分的人都沒聽過。這幾年,QS紅了,當然主要是你們家產品品質與花色都不錯,但林董,這也是許多不知名的網友推文才讓QS紅的;您可以上Google,打入你們家QS超耐磨地板,第一頁出來的網友推文就佔一半,這群網友的身份就叫「一般人」。他們不是設計師,也不是你們花錢買的部落客,他們就是「一般人」。

這群叫「一般人」的人,花了自己那麼多的時間去揪團,只是為了一坪少500元,其實他們大多一個人就是鋪10幾坪,算20坪好了,也不過就10000元,大部分的人連1萬元都不到;林董,以您自己與家族相關企業來看,這實在是很少很少很少的錢,但是對一個普通的雙薪家庭來說,卻是很沉重的負擔,所以他們才會自願花那麼多時間為你們揪團購啊。

Z先生最後與我聯絡時,是幫你們招到170多坪,在同一社區,但仍拿不到4500元…………

我已幾個星期沒再和他聯絡,但真的想問一句,林董,這真的是您創立公司的初衷嗎?


後記:我沒有立刻寫此文,是擔心會傷害到部分設計師;我先請網友們不要白目地直接就罵設計師拿回扣,先想一下,你們有付設計費嗎?

沒付設計費的人,或無法保證每個人都有付設計費的人,是沒資格罵設計師的。這也是現在設計界最大的惡性循環,屋主不付設計費,設計師只好在工程費與回扣中求生存(當然,其中是有一些跟屋主與業者都收錢的人),不過,這是另一個議題,我只擔心此文會引起這種討論,那就偏了主題了,故先記之。

後記2:此文的另一目的,就是希望網友別再問我哪裡有4500了,沒想到反而又有新人來問。很抱歉,我必須先保護那些人,是他們幫忙提供資訊,今天我才知道一些事,所以我不能公開資訊,請大家體諒;所有的問題應該回歸到九如本身,你們可以把這篇文章傳給九如的人看,或者問問你們自己,在知道真相後,要怎麼選擇。別再寫信問我了喔。

後記3:記錄臉書上的討論

  • Johnson Chiu 非常中肯。身份訂價, 一次性消費這兩點的確是多數公司採用的銷售策略。個人力量只能花多一點時間精神面試賣家, 極端一點談完路上看到垃圾桶名片就往裡丟。
  • 姥姥,一桌四椅 九如只是個點,可嘆的是,在家居界這些點連成了面,這問題的癥結實在牽連太廣;身份定價的背後有其時代背景,也有許多人的無奈,大家都是為了生存,我都能瞭;但以往最弱勢的屋主已不再是一盤散沙,只要有心,團購會帶來更大的商機,店家是否應該要重新檢討定價策略?把數量訂出來,讓消費者自己當你們家的業務,這不是皆大歡喜嗎?
  • Jonathan Yen 姥姥您別嘆氣,這現象只是表示九如代理的東西在台灣業界還不算太難賣,他們生存得很好,要指望這樣的定價策略下廠商還能活得很好卻主動幫消費者設想是很困難也違反人性的。當有一天業內給廠商的競爭壓力夠大(例如別家廠商也有品質差不多價格更好的產品)時,自然就會有比較合理的訂價策略出現了吧?
  • Jason Wu 我本來個人接洽一坪要5200,看來就叫我的設計師直接去談就好啦。

  • 姥姥,一桌四椅 Jonathan Yen: 沒錯,你說的正是重點;我這樣寫只是另種阿桑的碎碎念而已,最終是得回到市場機制;期待我自己的文章,不如期待市場有另一家業者出頭,哈哈,謝謝你點醒,或許若這次沒成,下次我會有新方向可努力
  • 姥姥,一桌四椅 Jason Wu:是的,有設計師名片者即可有優惠
  • Jason Wu 姥姥,一桌四椅謝謝你提供的資訊。不過真的不讚同九如的做法。也不喜歡很多廠商被網友推薦後,紅了就調高價格~
  •  Sallya Tseng 原來外面的行情差不多是一坪5,000元啊!
    雖然家裡已經裝潢好了,但月初談價的時候南部經銷商說一坪5,500元,我以為自己談到5,200已經不錯了~>”<
  • 胡芸榛 自己印個名片,公司抬頭:XX(就用自己社區的名稱吧).職稱:設計總監,………每個人不都是自己這個家的設計師呀…姥姥,你誤會九如了..他們是希望每個業主都能自己號稱設計師的……..我的帳單上,正寫著:設計師稱號ㄟ…呵呵,還真過癮..不過我怎麼還多200/坪

  • 姥姥,一桌四椅 為什麼我覺得這篇文章的標題好像變成:如何拗到一坪4500的10大絕招,

    網友們,你們教太多了吧

 

以下為網友留言

Carol

謝謝姥姥這麼快就把文章寫出來
這樣一般人就可以死了NT.4500/坪的想法<–我就是XD~
當然商家定價有他們自己一貫的策略可以理解
但是說真的,如果像Z先生已經把量都找到超過100坪
價格還硬成這樣,就失去Z先生團購的意義了….

姥姥

嗯,有些事還是不能說死的,因為還有分有辦法的人與沒辦法的人,哈哈

Sunny

為什麼不請一個好心的設計師代表Z先生出面去訂貨?這樣不就什麼事都解決了?\

姥姥

這招一般人可以用,Z先生也有用過,但因實在數量太多,結果反而行不通,呵,裡頭有九如內部規定的問題;但一般人是可以用這方法的。

談到底,既然都有這麼多人偷跑偷用設計師名義,為什麼不乾脆就訂個方法開放給全部的「一般人」呢?但這部分也不是我們能插嘴的,這究竟是林董的公司,不是我們的,他們沒有義務做這種調整,我仍尊重他們的決定。

Ray

這問題有點玄
會不會是有可能怕得罪設計師才會這麼硬

像是我們傢俱有中盤
很尷尬的是
以前設計師都「一定」要透過傢俱店才會直接跟中盤進貨
但是現在很多設計師都「跳過」傢俱店跟中盤進貨

結果很多中盤當時賺的爽歪歪
但是最後結果…….

一、某些傢俱店,開始不跟該中盤配合
二、傢俱有傢俱的專業,很多設計師其實不一定懂,結果產品會與消費者認知有落差,最後都是中盤承擔退換貨的費用,導致很多中盤對設計師又愛又恨

上述第二點也是很多設計師的痛,因為這樣雖然單價低,但是中盤的服務畢竟不像是店家這麼「齊全週到」於是很多設計師貪便宜跟中盤拿了之後,可是失去了服務品質

現在這依舊是很多難的問題。。。。。。。

姥姥

嗯,Ray你點到了背後的梗,我在臉書上是模糊地帶過,以下附上文字

「九如只是個點,可嘆的是,在家居界這些點連成了面,這問題的癥結實在牽連太廣;身份定價的背後有其時代背景,也有許多人的無奈,大家都是為了生存,我都能瞭;但以往最弱勢的屋主已不再是一盤散沙,只要有心,團購會帶來更大的商機,店家是否應該要重新檢討定價策略?把數量訂出來,讓消費者自己當你們家的業務,這不是皆大歡喜嗎?」

先解釋一下,這個案子並沒有設計師的變數在裡頭,因為超過百坪的數字不是一般設計師也拿得出來的,

我相信,九如的定價是有考量到設計師這塊,這個業界多半都有給設計師,若九如不給,到時設計師們「多半」會改推薦另一款拿更多回扣的地板,所以我才說,這中間有許多人的無奈。

但現在時代不同了,九如並不是給不起優惠,那可不可以用數量來給優惠?我想這部分設計師應沒意見,他們最有意見的是不能讓底價見光,但我寫了這篇文章,這文章是我姥姥寫的,九如或許可以多個理由跟設計師溝通,「那位不知死活的姥姥寫了價格,這個也不是我們能控制的,我們也是受害者。」

或許啦,以上純屬我個人意見。我知道的是,九如的人也看到這篇文章了,哈,這齣戲已沒我的戲份,我跟你們一樣,在台下找個空位坐著,不管九如在台上是要有所作為或無所作為,這都是他們的自由,接下來,就要看消費者自己的選擇了。

姥姥義工

你寫書槁費多少

你是不是覺得設計師都不用賺錢

你買東西 商家都有抽利潤啦

你買水果300 商家進貨價也300嗎 別人都不用賺 買空賣空啦

你是義工喔

設計師是義工喔

設計師可以選很多家 為什麼挑 QS ?

設計師換角度不就變成QS的業務 推銷消費者使用此產品

那拿些薪酬有何不可

請勿特別針對設計師的利潤說三道四

你自己天天做白工不領薪嗎

你寫這部落格多少設計師分享你資料阿

莫名其妙

這社會誰不賺錢過生活

偏偏搞得設計師好像收費很不公不義

亂七八糟

姥姥

唉,當記者認為為了賺錢,為廠商寫置入性行銷有什麼不對,或抄公關稿有何不行時,這個人就已不是記者了,他不知記者這行業,就是應該與讀者站在一起,與弱勢站在一起。

同樣的,當設計師認為為了賺錢,成為廠商的業務有什麼不對?或「主動」要回扣有什麼不行時,其實這個人也就不能叫設計師了;因為設計師這行,就是應該與屋主站在一起,是的,與屋主站在一起。

妳應該是較年輕的設計師,還沒辦法靠收設計費過活,這沒關係,若廠商自己要給妳的,妳就拿吧,但請千萬不要因此而合理化這個行為,這就危險了,身為設計師,要想想當初為什麼要當設計師,我想沒人是為了拿那一成的利潤,應是「幫屋主設計一個舒適好用的空間」才是踏進這行的主因吧。

因為喜歡看居家設計的書,喜歡挑戰對格局的安排方式,喜歡與屋主交心的那一刻,而這剛好又可以有收入,能藉此維持生活開銷,所以妳選擇當設計師來做一生的職業。

但,當然,這行不是那麼好做的。而且大環境很惡劣(請看我此文的後記1),所以,有時為了生存而收回扣,我覺得無可厚非,但妳自己要知道,這只是過度期。

有位年輕記者為一個問題很困擾,他找到一份記者工作,但是是當工商記者,也就是專寫廣編稿;他不喜歡寫廣編稿,但需要工作,所以很為難;我給他的建議,就是去接受這份工作。但要知道自己在做什麼,寫廣編稿時,就好好寫廣編稿,然後在版面上標明是廣編稿,這樣就好了。我們只要沒有騙人,任何工作都是平等的,但你自己心態要改變,你是廣告人了,而非記者。

年輕設計師應該也有同樣的困擾,在三、五年內,的確很難收到設計費,那你就去拿回扣吧,屋主不付設計費,你從廠商那拿一點,我真的覺得沒關係,但請不要「主動」去要,這是人格的問題;

好,三、五年後,若你可以靠設計費過活,這時,要不要收回扣就看你個人了,但請記得,設計師的天職是「要和屋主站在一起」,當你選擇與廠商站在一起時,你的本質就不再是設計師,而是生意人,外表披著設計師的皮的生意人。

但生意人不代表比設計師差,就像廣告人也沒有比記者差,兩者都是平等的,只是大家對公眾價值的看法不同,你想選擇屋主或廠商的態度,就會決定你是設計師或生意人,如此而已。

不過,若三五年後仍沒有屋主願意付你設計費,我會建議你轉行,這世上還有很多行業,周杰倫有唱過,夢想不對,換一個就好。賈伯斯也說過的,追尋自己最喜歡做的事,是一生的職責。你應該做的不是收回扣,而是去找出更適合你自己的行業,去找出讓你覺得自己更有尊嚴的行業,而不是合理化你自己也認為不對的行為(因為你若認為收回扣是對的,應該會留下真名,就不會用暱名了)。

用什麼方式賺取自己的利潤,並不是重點,重點在你自己的心,你是以什麼心態去收這筆錢的。希望你日後能是位幫屋主選擇廠商的「設計師」,而不是自願當廠商的「業務」。

ps.原本說好不談這個問題,但我沒想到是身為設計師的人自己出來聲明(我原本是怕網友會攻擊),哈,世事難料,我自打嘴巴一次。

freecom

如果想購買你的書, 透過印刷廠直接買妳的書, 應該一本不到100元就可以買到了吧!但博客來打了79折還要315元, 建議您可以不要透過出版社, 不要在博客來上架, 應該可以讓消費者省下很多錢, 不必經過這層層的剝削, 如果妳真的這麼為消費者著想, 那應該省下這些行銷通路才對, 但畢竟妳還是透過種種的行銷管道來賣書, 出版社要賺錢, 書店要賺錢, 或者妳可以說服博客來, 如果我們一次購買10本請直接給出版社的價格, 再扣掉您47.88元(我相信您可以賣一萬本), 那也許可以為消費者再省一個便當錢.

在您評論廠商. 設計師時, 您也正做著同樣的行銷手法. 我不會因為要買10本書無理要求您一定要以印刷廠的書價給我, 因為我還是會去博客來選書, 如果是好的書, 我會尊重博客來的訂價購買. 如果是不好的書, 再便宜我也不會買.

lulu

我並不同意以上的說法
如果說自己去外面影印一本全彩內頁+平裝裝訂的
一頁是3元,這本書240頁,光內頁就要720元,加上外皮約11元
假設可以印到10本,一般業界大概可以打到85折吧,這樣一本書需要621元
如果可以印到300本以上,應該可以打到5折吧,那一本書也要365元
博客來原價399,特價315,平心而論算很便宜了
也許你會說,他印的數量多阿,那博客來不需要打廣告嗎?不需要付原作者版稅嗎
也許你們會說,不要打廣告阿,你們自己團購買阿,那價錢就是我上面算的
除非原作者很佛心的覺得他花了那麼多時間拍的照片,寫的文字都不收錢,不然你
們還要付作者錢
假設作者是神,只花一天24小時可以弄好一本書的全部內容,最低薪資是103元
365+103*24=2837,一本書的成本是2837

你們願意付2837來買這本書,再來酸姥姥吧~

我是出版社的

以上的留言很久了,但我是出版社的員工,所以真的好想回一下

樓上發言的大大們,
書不是跟印刷廠買是出版社,你去印刷廠買他不可能會賣你,
就像我們買地板不會去跟工廠買而是跟經銷商買一樣,
不然我去跟工廠買地板一坪應該不用4500吧?

你以為作者作品可以直接去印刷?中間還要文編去校稿,美編去排版?一本書的完成是很多
人的心血結晶,就像裝潢一個家一樣,需要很多不同的工作人員,
若要以出版社來譬如設計師是作者??
想太多,設計師頂多就是個個人書店而已,設計才是設計師的作品,
地板?又不是設計師做的!!!

書店賣書當然要有一定的利潤,小型書店和大型書店拿的折扣就是不同,因為量有不同,博客
來可以賣79折,很多時候折扣是博客來自行吸收了,而給消費者更便宜的價格,因為他們量
大,折扣低,所以可以這樣做,為了造福人群,博客來已經自動減少回扣了,還有很多坊間小書
店也是,都就甘心,如果有做活動,連出版社都會去吸收回扣,感人吧~

以樓上的大大的建議,所有設計師都要一起就甘心,造福大家
我先幫要裝潢的人,感謝樓上的大大們了~

最後如果你們真的揪團買了100本,快去跟出版社說,我保證可以打很多折

姥姥

很謝謝妳幫出版業講點話,其實我自己出書後,才知道出版業真的很辛苦。

另外,也別介意之前留言的話語,那只是想模糊焦點而已,讓大家以為拿回扣是應該的,而把所有勞力付出的報酬硬叫成回扣;這種模糊焦點的說法很常見,在心理學上叫自我催眠,在文學上叫阿Q精神。不然拿回扣的人晚上照鏡子時,會很難面對自己吧!

回扣是指根本未付出勞力,只是趁業務之便,對職務相關業者硬要求「額外的金錢」,甚至以回扣高低去決定得標順序,而非業者的實力,台北市的雙子星案中的賴素如是很好的例子。

但博客來或誠品或任何一家書店、出版社、編輯、美編、作者,大家都是付出勞力與心力賺的錢,每天工作10小時以上換來的,拿這份報酬,天經地義,這份報酬對博客來或誠品,叫公司利潤,有上市櫃的公司則叫EPS;對編輯或美編來說,這叫薪水,對作者來說,這叫版稅;

以上都不是回扣。

我們拿勞力換回的報酬,仰不愧於天,俯不怍於人,何懼之有?

GC

我想要提供另一個看這件事的角度。
我在紐約建築事務所就業多年,所謂”designer discount”【設計師折扣】是幾乎每一家公司都會
做的行銷手法,從九折甚至到四折都有。不管是衛浴、廚具、燈具、建材等等都是如此的。
我沒有在國內工作過,也從未看過九如的東西,但他們也許的確有總公司的壓力,這是制度
問題,也許是他們的非戰之罪。

姥姥

GC,你可能有點誤解我的意思,我對業者要提供多少折扣給設計師並沒有意見,但我看不慣的是,這位「一般消費者」已經招到100多坪了,這數量早已超過一般設計師能達到的數量,但九如還是不給折扣,而原因只是因為「他是一般消費者」。

我沒想到,在現代還有這種「種姓制度」,唉。但這是自由市場,業者就想這樣定規則,也是沒辦法的。

另外,我比較好奇的是你說的紐約情形,我之前曾認識在加洲與紐約的室內設計師,他們是跟我說,業界也有給折扣,不過,這折扣「會轉給屋主」,但室內設計師會跟屋主收「諮詢費用」;在台灣是相反,室內設計師不收諮詢費,但收業者折扣;我覺得兩者都行,講明白就好;

所以想問一下,那你也是前者的情形嗎?這折扣是給屋主,還是你們會自已收?那還有收諮詢費或設計費嗎?你的事務所設計費一平呎是收多少費用?不好意思,我會問較多,是因為想更了解美國不同地方的收費方式。先謝謝你的分享

GC

我的經驗,在美國一般設計費並非以坪數計算,多是以工程實際造價的20%來算。也有依工
作時數來計算。(大部分發包都由業主自己來)
關於折扣,要看設計師。我工作的地方會把折扣給屋主,而不另收諮詢費(老闆佛心來著,幫
挑家具當作薩必素),但也其他事務所不給折扣,或只給一半的,將中間利潤當作幫忙整合家
具資訊的諮詢費。其實若是比較講究的設計師,家具的選擇要符合其設計概念,因而每個案
子的需求會有所不同。為顧及美感以及預算的平衡,挑選適當家具其實是得花上一些時間
的。當然,誠如您所說,若直接講明收取諮詢費,而不賺取折扣差價,應該還是會比較圓滿
的。

姥姥

是的,其實我也建議,若找到好的設計師,一定要連家具全套讓設計師規劃;因為許多案子都敗在屋主自選的家具上。嗯,聽你這樣講,看來也是看事務所的規定;另外,我想再確認一下,你的事務所照工程款收費,那是純「室內設計」,還是接蓋房子的案子,連建築一起算?(不好意思,想再確認一下)

Allyssa

各行各業普遍都會先保障經銷商,其次才是終端客戶,因為終端客戶是散客,光有糾紛要調解就不
符成本了,長期配合的經銷商/設計師,原廠或代理商只要專心對他們出貨,有問題會很快處理,至
於終端客戶就由經銷商/設計師來搞定,原廠(or 代理商)才有辦法專心做生意,不需要養一堆員工專
作客戶服務。

一切都是時間效率的問題,我自己是軟體業,公司也是只專心做大喀歐美的市場,亞州區都靠代理
商,不然光養人去跑,也跑不的過這些數量廣大的的代理/經銷商。寧可讓代理商抽利潤,也不會自
己賺,“不搶生意才會有生意”。

代理商直接出貨給散客,有的經銷商就會抗議了,何況是用一樣的價格?那設計師還要不要賺錢
呢?那他幹嘛跟這家公司進貨,他可以去找別家願意給差價 or 回扣的,這樣對QS絕對不利的。

真的有需要差那500塊,找個認識的設計師幫忙叫貨即可…甚至自己印個名片也可以…

姥姥

是的,你分析得是現況,就像我在文章中寫的,我能理解;印名片這招,也是臉書網友們一致的選擇 ^^

台灣消費者陷入找便宜的情況已經很久
二十年前大陸商品開始傾銷 大家沒感覺
直到近幾年才意識到台灣製造漸漸消失
加以網路的發達,隨手都能找到便宜貨

九X作法在做生意場上其實是很正常的事情
如果我是經銷商, 設計師, 九如如此作法才是我最願意配合的廠商
會跳過底下經銷商破壞制度,直接和消費者做生意的廠商
除非商品好到只有他獨家製造…否則以後他只能靠自己推廣

1:10也許這個1還能跟葉問一樣打10個, 試問1:100的時候呢?

姥姥

嗯嗯,廠商給設計師優惠,也是應該的,若設計師是主顧客,給優惠折扣,這個在各行各業都如此,ok的

不過,我比較介意的是「這位消費者已拉到100多坪了」,九如卻私下給個優惠都不肯,只是因為他是身份是消費者,說實在的,這點我心裡看不過去。後來再與多位網友交流後,一味批評是沒什麼用的,最後結論是:我應該多介紹比九如便宜但品質一樣好或更好的業者,巿場資訊充份顯露後,借由自由市場讓九如的價格能down下來,這才是正道。

我會繼續尋找更多更好的業者的。

拜讀格主文章後, 發現你的商品比較功力很不錯
也很替消費者著想
但是有時如此卻不一定真的對消費者好

近日XXBILE 01上面有篇建案柱子用沙拉油鐵桶的照片
有網友信誓旦旦認為應該公布該所謂”不良”建商
實際用鐵筒的柱子卻是假住 而不是主結構柱體….
網路資訊如此發達, 看到問題卻不先去尋找答案
而是PO上網路先幹繳一番

格主一直強調該名網友揪團到一百多坪的癥結點,卻要不到價錢
讓你對九X很感冒

但,假如我是該公司
我應該會反問該名網友:
1.一百多坪是否能讓我們在2-3個工作天內做完?
如果進料到完全施工完畢要1個月, 格主覺得對工班方便嗎?
材料存放的問題? 萬一受潮或鼠咬誰負責?
或者要每作一戶進一次料?
(真正大場地在做的話,是會調集很多人手的)
是否工班時間業主都能配合? 有突發狀況誰能處理?
(如後續有任何不滿吵吵鬧鬧,每天都有人打進公司申訴,該如何?
通常這是設計師在處理的)

2.現場是否都已是清空狀態?
(通常這問題設計師應該都會幫忙處理,而不是廠商或工班在問的)

3.所謂樓層搬運等問題的加價是否能接受?
(一百多坪不在同一定點,消費者可能不覺得怎樣,工班卻很計較喔)

4.丈量問題誰能負責?
原本這也是設計師該處理的
(給設計師接的案子,後續有甚麼問題,並不一定都要總代理出面)

5.這話說出來是很不好聽,但如果我是做得起公司,我真的會這樣說
“如果公司開出價位消費者真的還是不能接受
那可能麻煩找別家配合,這錢我們不賺”

簡單列舉出幾個原因
我想這是該公司不給4500一坪的可能性
更何況, 這文章中我看到的並未提及是用何等級的板材以及其他的材料
我是不知道該公司有分幾等板材
但依照一般超耐磨都有分等而言
如該網友要求高價板都只能4500一坪來出貨
那肯定是不可能啊

消費者的權益應該保護,但不該無限上綱
這是個人十來年做生意的經驗
不做騙人生意, 但吹毛求疵者只能謝謝再連絡!!

正常所謂的專案…就是指建案或者是標案
而不應該是網友的團購
也許大家可能覺得時代在變,規定要改
但很不幸的,建築建材就是最傳統的行業

所謂行有行規,就是建立在強硬的規則上
除非規定弄得新進者無法獲利, 否則都是正常的規矩
無法遵守此規則來做生意, 是新進者自己的問題

姥姥

嗯,你說的都沒錯,而且還考慮的很細。

回到這個案子,因我曾打電話跟九如確認過,所以比較清楚內容。這個案子是新建案,同一社區,所以你說的1到4都沒有問題,當時他們自已的在地經銷商也很想接,基本你問的問題,他們都問過了,他們住戶之間還說施工時間都願配合九如。唉,低頭至此,但就是卡在總公司的「分階級」價格政策,無法放行,這也更顯消費者的悲哀。

我還是說一樣的話:九如可以不必改變,那是公司的自由。就像日月光還是可以一面污染台灣的河流,一面捐錢,說自已是公益企業。但我們可以看不起這種公司文化。
廿
我對傳統行規也無意見,之前寫過文章了,設計師是老顧客,當然可以給比較好的優惠。但我認為,欺壓弱小的不合理行規,就不應再繼續存在,更不該合理化這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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